当前位置:九游会网页版-j9九游会网站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公开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人社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要点,坚持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以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服务、促规范、促公正、促公信、促作风,着力建设公开透明的廉洁型、服务型、法治型、阳光型机关,高标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权威信息发布。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人社12333热线等进行政策解读,全面增强政策社会知晓度,及时满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使人民群众能够第一时间知晓掌握、理解支持、收获满满。2021年举办新闻发布会6场,组织安排各类新闻采访260余人次,在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刊(播)发新闻600余篇,重点解读“紫金山英才宁聚计划”、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规范和指导等相关政策,集中报道第十三届留交会、2021南京大学生毕业季等重大活动,及时发布疫情期间“黄码”“绿码”职工涉假期、工资支付等劳动权益保障相关信息。深化与南京日报、南京电视台合作《人社在线》栏目,每两周一期,全年播出26期;与南京电台新闻频道(调频fm106.9)合作“12333人社热线”直播栏目,每周一和每周三通过电波直接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年共95期。二是扎实做好舆情处置、互动回应。积极通过人社12333热线、12345政务工单、局门户网站、“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渠道及时回应人民关切,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创造人民美好生活。遇到突发舆情,及时研判处置,做好舆论引导,第一时间主动发声,及时协调市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确保舆情及时处理,尤其重点关注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市民卡办理、社保缴纳等相关舆情,坚持市区一体联动,及时回应、快速处置、解决问题,防止舆情扩大化、复杂化,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12333电话呼入总量510.10万次,呼入人工量237.72万次,人工接通量96.66万次,人工接通率40.66%,综合接通率72.35%;登记回复12333语音留言8993件,回复率100%;通过“三方通话”接听市12345转接来电51681次;行风问题投诉举报专线接听来电44446次,登记转送群众投诉工单544件,办理南京市社会应急联动平台派送工单3550件;市“12345” 工单30225件,工单实时签收率100%,实时退单率100%,重复退单率0.08%,按时办结率100%,响应率99.94%,满意率96.18%,解决率92.19%。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最新评估指标要求,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推进“一网通办”,全流程规范信息发布管理、服务互动,发挥好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21年局门户网站推送各类信息1223条,处理各类邮件3526封。网上各类查询、公示及办事等在线服务总量1714.9万次,参保停保等实际网上办理业务147.4万次。11月新上线的“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期160篇,稳健运营反响良好;“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发布48期,总阅读量达168万次;“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0条,总阅读量达26万次。四是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范全局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苏政办函〔2019〕号)要求规范全局依申请公开答复,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4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格式及申请人具体要求答复申请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复议案件1件,诉讼案件1件;其中复议后起诉案件1件,无被复议纠错的案件,无被判败诉的案件,无被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存在上头热、下面冷的情况,工作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要加大培训力度,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公开责任主体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公开的内容与群众的期待需求还有很大距离,对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领域还没有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有的虽然一时公开了,但没有常态化动态公开。下一步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人民需求,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手段,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高度、广度、深度、力度、温度;
三是局门户网站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内容质量不高的问题。下一步要加强主动公开机制建设,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强化管理维护责任,加大信息报送考核、内容稿件审核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