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555506312/2024-42284 | 信息分类: | 劳动、人事 / 公示公告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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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才〔2024〕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233号)要求,现就做好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未纳入宣传、教育、科技、工信、卫健等5个牵头部门申报范围的申报人员;我市(含辖区内的部省属单位)单列申报渠道的双创博士申报人员。其中,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本区域相关人员的申报,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相关人员的申报。
二、选拔条件
(一)《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第一、二、三层次申报条件(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可单列申报渠道:
1. 单列申报渠道的卓越博士后: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助期满、出站且留宁工作的卓越博士后可申报第三层次。
2. 单列申报渠道的双创博士: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助期满、在宁工作的双创博士可申报第三层次。
(三)获得世界技能大赛获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选手可申报第二层次;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银、铜牌选手以及省技能状元大赛职工组金牌选手可申报第三层次。
三、推荐数量
各区(园区)、江北新区、各单位原则上推荐数量为:第一层次各推荐1名、第二层次各推荐2名、第三层次各推荐3名。其中:第一层次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15%;第二层次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20%;第三层次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30%。单列申报渠道的双创博士,各区(园区)、江北新区、各单位(含部省属单位)第三层次各推荐4个。
四、选拔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区(园区)、江北新区、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发动人员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其中:卓越博士后申报联系电话:025-83687885,邮箱:jsbsh@162.com;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申报联系电话:025-68788082,邮箱:njrsjzjc@163.com。
(二)审核推荐。各区(园区)、江北新区、各单位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形成推荐名单。
(三)材料报送。各区(园区)、江北新区、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推荐对象的《申请书》、附件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等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联系人:钱明;联系电话:025-68788121,13809044716;电子邮箱:2421314920@qq.com;报送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楼77室。
五、申报材料
附件材料电子版可从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九游会网页版首页九游会网页版的公告栏中下载,纸质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2. 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一份。
3. 各区(园区)、江北新区、各单位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期“333工程”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一份。
附件:申报条件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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