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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09:52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为规范我市技能人才评价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规〔2018〕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8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规〔20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形成《南京市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下列途径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邮编:210019)。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72562891@qq.com。
请在信封、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关于《南京市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
附件:《南京市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3年3月15日